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一、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聲明對於農業部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上刊載之所有內容,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如法律、命令、公務員撰擬之講稿、新聞稿等 --請參考著作權法第九條規定)外,其他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前項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任何人得依法令規定合理自由使用。

 

二、本平台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除依法令為合理使用情形者外,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前項「合理使用情形」,例示如下:

 

  1. 本平台上所刊載以本部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即著作人為本部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利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2. 本平台上之資訊,可為個人、家庭、食農教育推廣相關單位非營利或教育推廣之目的重製與合理自由使用,利用時請註明出處。
  3.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本平台網上之資訊,引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4. 其他合理使用情形,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之規定。

 

三、除了合於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否則無法合法利用著作;或者因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技術上必須要移除或變更的情況之外,本平台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未經許可,不得移除或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