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亮點計畫 發布日期112-01-16 資料來源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更新日期113-01-15 農業部為營造安居樂業農村,促進人文友善環境,建立農業典範,推動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特訂定本作業原則。 農業部推動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由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及所屬分署負責規劃及推動,並以各分署規劃推動之核心產業價值鏈主軸或區域亮點主軸及其發展區域為計畫範圍。 附件下載 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 docx 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 odt 補助作業規範 pdf 縣市全國 計畫年度112 農業類別 農 林 漁 畜 休閒 六大方針 支持認同在地農業 培養均衡飲食觀念 珍惜食物減少浪費 傳承與創新飲食文化 深化飲食連結農業 地產地消永續農業